報考資格
只要您具有「國民中學(含)以上畢業或從事本職類相關工作經驗滿一年(含)以上者,並持有前述資格相關證明文件」,歡迎參加本職類測驗。
報名資料
報考人於報名期間填具以下報名表件及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即可報名:
- 民俗調理業經絡調理技能職類測驗報名表(必備)
- 學歷證明或工作經歷證明(必備)
- 外籍配偶及大陸地區配偶播放國語口唸學科試題協助申請
- 身心障礙者或符合特殊教育法第3條障礙類別者協助申請
報名資料務必字跡工整,並確認所提供之聯絡資訊正確無誤且可正常使用,以確保資料登錄正確及資訊通知。
報名方式
將報名表件及相關證明文件備妥後,至郵局以郵政劃撥繳納報名費用新台幣5,650元,將劃撥收據正本浮貼於報名表,以掛號郵寄完整報名資料至本會。收件日期以郵戳或有註明日期戳記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。(如以平信寄遞發生遺失或遲誤致無法報名,其責任由報考人自負。)
資格審查
本會收取報名資料後進行資格審查作業,報考人資料經審查如須補繳報名費用或相關證明文件,將通知報考人補件,請報考人於通知期限內以限時掛號郵寄方式辦理補正。逾期仍未補齊費用或文件者,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,本會另寄發通知。
報名完成
符合報名資格者,本會將於學科測驗前兩週寄發准考證、報名費用發票及測驗相關通知文件。
報考人於測驗期間如遇個人資料變更,應以「資料變更申請表」提出申請,如有延誤或未申請更正而權益受損,概由報考人自行負責。
報考人於測驗期間如遇個人資料變更,應以「資料變更申請表」提出申請,如有延誤或未申請更正而權益受損,概由報考人自行負責。
注意事項
本職類僅受理個人報名,不提供團體報名,報名後不得請求撤回報名、退費、梯次或考區。
退費須知
退費規定及作業方式如下:
報考資格不符規定(不退件):逾期報名及非本梯次報名
申請退費時間:
報名資料審查完成後,由本會通知報考人退費理由,並列冊統一辦理退費
申請退費手續:
由本會主動退費(需於報名時附上繳費證明正本)
退費金額:
所繳費用扣除購買匯票手續費30元及掛號郵資28元後,退還其餘費用
預計完成退費期程:
學科測驗日之當月月底
報考資格不符規定(不退件):經審查不合格
申請退費時間:
報名資料審查完成後,由本會通知報考人退費理由,並列冊統一辦理退費
申請退費手續:
由本會主動退費(需於報名時附上繳費證明正本)
退費金額:
所繳費用扣除購買匯票手續費30元及掛號郵資28元後,退還其餘費用
預計完成退費期程:
學科測驗日之當月月底
溢繳:報考人溢繳費用
申請退費時間:
由本會列冊統一辦理退費
申請退費手續:
由本會主動退費
退費金額:
溢繳金額扣除購買匯票手續費30元及掛號郵資28元後,退還其餘費用
預計完成退費期程:
學科測驗日之當月月底
已繳費但未報名
申請退費時間:
報考人於繳費日起一年內提出申請
申請退費手續:
- 繳費證明正本
- 退費申請表
退費金額:
溢繳金額扣除購買匯票手續費30元及掛號郵資28元後,退還其餘費用
預計完成退費期程:
收到完整退費資料之次月月底前
天災、事變等事故:報考人因遇有天災、事變、職業災害或死亡無法應考
申請退費時間:
報考人或法定繼承人於事件發生後一個月內提出申請
申請退費手續:
- 重大偶發事件退費申請表、領據
- 申請退費證明資料
退費金額:
學、術科測驗費用
預計完成退費期程:
收到符合試場準則第九條規定之退費資料之次月月底前